第五章 時令疾病 第一節 麻疹第 2 頁
[辨證論治]
一、辨證要點
麻疹在發病過程中,主要需判斷證候的順逆,以利掌握證情及預后。
順證:身熱不甚,常有微汗,神氣清爽,咳嗽而不氣促。3-4天后開始出疹,先見于耳后發際,漸次延及頭面、頸部,而后急速蔓延至胸背腹部、四肢,最后鼻準部及手心、足心均見疹點,疹點色澤紅活分布均勻,無其他合并證候。疹點均在三天內透發完畢,嗣后依次隱沒回退,熱退咳減,精神轉佳,胃納漸增,漸趨康復。
逆證:見形期疹出不暢或疹出即沒,或疹色紫暗;高熱持續不降,或初熱期至見形期體溫當升不升,或身熱驟降,肢厥身涼者。并見咳劇喘促,痰聲轆轆;或聲音嘶啞,咳如犬吠;或神昏譫語,驚厥抽風;或面色青灰,四肢厥冷,脈微欲絕等,均屬逆證證候。
二、治療原則
在治療上,因麻為陽毒,以透為順,故以“麻不厭透”、“麻喜清涼”為指導原則。因為本病病原是麻毒時邪,治療目的在于驅邪透達于外,故在麻毒未曾盡泄之前總以透疹為要。
透疹宜取清涼,辛涼透邪解熱,不可過用苦寒之品,以免傷正而外邪內陷。還要按其不同階段辨證論治,一般初熱期以透表為主,見形期以涼解為主,收沒期以養陰為主,同時注意透發防耗傷津液,清解勿過于寒涼,養陰忌滋膩留邪。
若是已成逆證,治在祛邪安正。麻毒閉肺者,宜宣肺化痰解毒;熱毒攻喉者,宜利咽下—痰解毒;邪陷心肝者,宜平肝熄風開竅;出現心陽虛衰之險證時,當急予溫陽扶正固脫。
三、分證論治
(一)順證
1.邪犯肺衛(初熱期)
證候:發熱,微惡風寒,鼻塞流涕,噴嚏,咳嗽,兩眼紅赤,淚水汪汪,倦怠思睡,小便短赤,大便稀溏。發熱第2—3天,口腔兩頰粘膜紅赤,貼近臼齒處見微小灰白色麻疹粘膜斑,周圍紅暈,由少漸多。舌苔薄白或微黃,脈浮數。
分析:邪犯肺衛,肺失清宜。麻毒由口鼻而入,首犯肺衛,邪郁于表,肺氣不宜,故發熱咳嗽,惡寒怕風,鼻塞流涕。熱毒初盛,上熏苗竅,故兩眼紅赤,淚水汪汪,口內發出麻疹粘膜斑。麻為陽毒,癥以熱象為主,故小便短赤,苔黃脈數。毒興于脾,運化失職,故倦怠思睡,大便稀溏。
治法:辛涼透表,清宣肺衛。
方藥:宜毒發表湯加減。常用藥:升麻解肌透疹而解毒,葛根解肌透疹并生津,荊芥、防風、薄荷疏風解表以助透疹,連翹清熱解毒,前胡、牛蒡子、甘草、桔梗宜肺利咽止咳。
咽痛蛾腫者,加射干、馬勃清利咽喉;壯熱陰傷,加生地、玄參、石斛養陰清熱;煩鬧、尿黃赤短少者,加竹葉、木通清熱利尿;風寒外束,腠理開合失司,影響透疹者,加麻黃、細辛辛溫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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