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衡脈法第 3 頁
脈貴審于兒先
痧之重者,形之于脈,前言已概之矣。至如雜病兼痧。始發甚微,疑似莫辨,所謂審脈之道,則又吾筆所難書,吾言所難罄。惟在醫者臨癥之際,神明其意于切脈之中,斬截其痧于方發之始。蓋痧之慢者,詎云日久必壞臟腑,損經絡,潰肌表乎。即其輕而又輕者,雖不至驟傷其命,而于雜病之中,一有兼痧,不能審治,其病將纏綿難愈,即愈亦必數數復發,疾苦相連,此痧之所以可畏,當預審之于幾先也。
痧脈決生死法
脈微細者,生;脈實大急數者,重;脈洪大無倫者,兇一部無脈者,輕;一手無脈者,重;兩手無脈者,死。六脈無根,放痧服藥不應者,不治;諸怪脈現,放痧服藥不應者,死。
屬暗痧之類,人多不識,誤中其禍,故悉列之于前,庶令人一開快而注目焉。下卷痧癥,人所易明,故姑置之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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