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化:中醫藥國際服務貿易之“核”第 11 頁
產品市場準入
中藥新品種的市場準入,須在《國家藥品管理法》的框架下,采取新藥注冊的方式進行。中醫藥服務產品須在國家法律、衛生政策、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框架下進行。中醫藥國際服務貿易是指國際間所產生的中醫藥服務貿易行為,其產品的研發目標,是以服務商品的形式進入國際市場,而其服務商品的品質則由標準規范來表達。本質上,服務商品的表現形式就是標準和規范,因此,中醫藥服務產品的研發與貿易應當以制定和發布國際標準形式作為切入點,從而取得中醫藥服務產品進入國際市場的準入證。
制定中醫藥國際標準的機構有三:即ISO、WHO和中醫藥國際學術組織——世界中醫藥學會聯合會(WFCMS)。WHO是政府組織,一般不做產品類標準;ISO是非政府組織,主要制定用于國際貿易的產品標準,在國際貿易中的權威性更強。但由于國家利益、國際關系環境等因素,ISO制定國際標準的周期較長。WFCMS是總部設在北京的由各國中醫藥團體組成的中醫藥國際性學術組織,截止到目前,已制定發布了10個國際標準,產生了較大的國際影響。其權威性雖不如ISO,但專業性更強,從業人員的共同語言更多,且阻力小,速度快,更容易推廣和使用。因此,通過WFCMS認證中醫藥服務產品標準是一個較好的選擇。待條件成熟時,即可以A級聯絡組織的身份,通過快速通道進入ISO或直接與WTO對接。
中醫藥的醫療保健服務產品與商品一樣,上市后還須經歷再評價的過程。以便發現問題,優勝劣汰,促進服務產品的完善和優化,從而提高服務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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