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4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第 3 頁
四、2014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將繼續使用2011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
根據考試大綱的有關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于2014年3月發布了《關于2014年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內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藥監人便函[2014]31號),對2014年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的大綱內容和要求進行了調整。
應試人員按照2011年版考試大綱的要求,結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2012年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部分內容的通知》(食藥監人函〔2012〕23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司關于2013年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內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藥監人函[2013]18號)和《關于2014年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內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藥監人便函[2014]31號)等三份通知依大綱調整的內容進行應試準備。
考試設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和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4個科目,全部為客觀題,其中專業知識(一)、專業知識(二)和綜合知識與技能均按二個科目進行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證書。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根據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筆試費每人每科53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試費每人每科8元)。
六、考試期間須有專人值班,各市請于考前10天將考場設置一覽表報省人事考試局職稱考試處。有關試卷內容方面的問題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聯系,聯系電話: 010-68001447。
- 網友評論:(只顯示最新10條。評論內容只代表網友觀點,與本站立場無關!) 【發表評論】
- 綠色通道
- 精彩推薦
- 最新推薦

[政策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草案) 01-04 
[醫藥考試]2015年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 12-01 
[五絕動態][組圖]張劍鋒應邀參加第三期難治 10-20 
[醫藥資訊][組圖]第三期難治病明中醫學術沙 10-19 
[醫藥資訊]符合條件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納入 09-28 
[五絕動態][組圖]五絕指針療法確定為2015百 08-15 
[五絕動態][組圖]定興縣五絕指針按摩服務中 07-29 
[五絕動態][組圖]張劍鋒應邀參加首屆華企峰 07-27 
[醫藥資訊][組圖]首屆華企峰會2015百項健康 07-27 
[醫藥考試]首批中醫類別實踐技能考試國家基 07-18





